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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中共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06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923日至12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16市委巡察组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整改政治站位

    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对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自觉对标对表,逐一认真抓好整改。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分党组研究,及时印发《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列明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时限,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认真、全面、彻底整改。

    (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根据整改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强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的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快整改进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对所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中心组结合检察工作研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把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后,理论中心组成员针对学习内容,提前进行温习并确定一名理论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三是因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或特殊原因缺席的理论中心组成员应事先请假,事后必须补课,补全笔记。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交流,及时提交个人学习研讨交流材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解分阶段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细化主题教育方案,将我院分党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与市院主题教育总方案内容进行梳理和整合,确定学习的内容、方式和要求确保内容结合紧密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精心谋划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党组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3、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特别是涉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在会上每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4、关于罪犯再犯罪狱侦办案检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监狱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使每名狱侦干警熟练掌握规定内容,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6条,督促监狱及时将干警未签名的笔录,及时补签。二是组织刑检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之规定,2022年11月2日已向监狱发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要求补充相关证据,监狱于2023年2月7日出具撤销起诉情况说明,我院于2023年2月13日同意监狱撤回起诉并制作通知书,该案已办结。三是向监狱下发检察建议书,监狱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内容,规范办案流程,按照规范流程明确责任人,做到权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

    5、关于“派驻检察室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下发《关于加强派驻辽阳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的通知》增加员额检察官夏某某、检察干警杨某某2名干警,派驻检察室由原有2名干警增加到4名干警,并保证了每个工作日都有检察干警在岗,派驻检察职责得到强化,有助于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积极与借调单位沟通协调,目前外借调的办案人员和在外挂职人员已返回派驻检察室工作保证了派驻检察室对监狱的有效监督

    6、关于“领导带头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在司法一线办案要求。二是突出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和质量。对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直接办案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和办案质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具有典型引领性案件,压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办案流程监控,规范和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健全司法办案组织,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夯实思想根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好全体干警的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素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观念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从思想深处深刻剖析,找出根源,并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使检察干警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制约机制。年初制定《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2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月4日,组织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2、关于“述职述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我院个别党组成员存在的这一突出问题,院分党组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对院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实行长效管理,加强对党组成员的日常监督。分党组要求各位党组成员在述职述廉中,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如实报告一切个人相关事项,坦诚地将自身问题和不足深刻地进行查找剖析,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各位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报告撰写格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强思考与分析能力,切实把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起到强身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达到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3、关于“检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检察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检察委员会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作用,确保会议正规有序,议事重点突出,不走过场。二是从死缓罪犯刑期变更、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假释以及罪犯又犯罪案件中筛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的部分内容,明确了重大经费支出例会项目和大额资金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重要经济事项全部呈报院党组会研究审议。二是将“三重一大”纳入党组议事规则中,并严格遵照执行。2024年2月27日召开党组会,对于全年新媒体维护费、食堂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会费、体检费等超万元固定支出项目全部呈报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

    5、关于“请销假制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完善《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请销假及会议制度》规定,将日常考勤工作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中,严格执行。二是派专人负责机关考勤、请销假及会议制度的落实,休假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签字才生效,今年1至4月份共休假7人,请销假制度坚持较好。

    6、关于“内控制度内容把关不严,实施迟缓”的问题的。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内控手册》内容出现的错漏问题,院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会议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并调整了部分内容,现已委托第三方重新制做完成了新的《内控手册》。

    二是院里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并定期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如采购、车辆管理等等,均按内控流程及制度,进行采购和管理。

    7、关于“考勤制度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本院全体司法警察人员和部分办事人员重新学习关于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规定,并借鉴市检察院和其它院关于补贴发放的相关做法,建立了每月由司法警察大队填录申报,主管检察长签字审核,政治部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审批,在本院内公示的制度。二是研究制定了《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情况统计表》、《季度人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情况表》、《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发入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明细表》。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补贴发放已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8、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公务车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和有效落实。加强公务车管理制度的建设,针对以往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公务车的使用范围、管理权限、审批程序等内容,确保了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对公务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了公务车使用台账,对每辆公务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单独记录和报表统计,降低因车辆故障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公务车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公务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规范性得到了有效改善。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务车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务车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

    9、关于“采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及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流程,再次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其更加熟练的掌握采购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收到良好效果。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使采购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以分散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了单位食堂主副食供应商,并签定了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和廉政风险协议。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1月,院分党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群众需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对照工作得失,深入查摆问题,找准病源、病因,召开了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二是每位党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发言材料,发言材料均经过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会议邀请市检察院相关同志列席,会上重点突出谈实事、谈真心、谈问题,聚民智、聚人心,用真心换真心,避免走走过场、漫不经心、不着边际、胡扯乱谈,努力把批评意见谈通谈深谈开,都自觉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遮不掩,批评意见一针见血,起到强身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干警发言材料均由主管领导把关,避免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并对每名干警发言进行点评。

    2、关于“党建工作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统一考虑、同步运作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保障体系,以制度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开展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党支部书记就2023年度我院党支部工作向市院机关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二是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今后工作中,加强支部引领作用,摒弃以简单学习替代党小组全部工作,不断拓展党支部活动空间和范围,丰富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内容,更好地发挥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引领作用。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市院机关党委汇报,请示市院机关党委,取回将陶某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批复,现已取回。二是再次召开支委会,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按要求补齐接收陶某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记录。三是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支部会认真学习机关工委明确的发展党员的方法步骤,进一步提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仍需深化整改问题,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将整改完毕的问题持续巩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院分党组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上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履职担当、责任担当,注重差缺补漏、补齐短板,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促提升

    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问题为动力,提振精气神,纠正错误偏差,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履职尽责水平,抓整改、促提升,为推动城郊地区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9-3618222;电子邮箱cjdqrmjcy@lnlyjcy.com

    中共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二O二二十九



    中共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3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923日至12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16市委巡察组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整改政治站位

    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对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自觉对标对表,逐一认真抓好整改。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分党组研究,及时印发《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列明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时限,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认真、全面、彻底整改。

    (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根据整改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强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的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快整改进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对所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中心组结合检察工作研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把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后,理论中心组成员针对学习内容,提前进行温习并确定一名理论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三是因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或特殊原因缺席的理论中心组成员应事先请假,事后必须补课,补全笔记。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交流,及时提交个人学习研讨交流材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解分阶段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细化主题教育方案,将我院分党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与市院主题教育总方案内容进行梳理和整合,确定学习的内容、方式和要求确保内容结合紧密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精心谋划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党组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3、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特别是涉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在会上每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4、关于罪犯再犯罪狱侦办案检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监狱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使每名狱侦干警熟练掌握规定内容,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6条,督促监狱及时将干警未签名的笔录,及时补签。二是组织刑检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之规定,2022年11月2日已向监狱发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要求补充相关证据,监狱于2023年2月7日出具撤销起诉情况说明,我院于2023年2月13日同意监狱撤回起诉并制作通知书,该案已办结。三是向监狱下发检察建议书,监狱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内容,规范办案流程,按照规范流程明确责任人,做到权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

    5、关于“派驻检察室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下发《关于加强派驻辽阳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的通知》增加员额检察官夏某某、检察干警杨某某2名干警,派驻检察室由原有2名干警增加到4名干警,并保证了每个工作日都有检察干警在岗,派驻检察职责得到强化,有助于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积极与借调单位沟通协调,目前外借调的办案人员和在外挂职人员已返回派驻检察室工作保证了派驻检察室对监狱的有效监督

    6、关于“领导带头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在司法一线办案要求。二是突出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和质量。对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直接办案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和办案质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具有典型引领性案件,压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办案流程监控,规范和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健全司法办案组织,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夯实思想根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好全体干警的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素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观念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从思想深处深刻剖析,找出根源,并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使检察干警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制约机制。年初制定《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2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月4日,组织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2、关于“述职述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我院个别党组成员存在的这一突出问题,院分党组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对院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实行长效管理,加强对党组成员的日常监督。分党组要求各位党组成员在述职述廉中,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如实报告一切个人相关事项,坦诚地将自身问题和不足深刻地进行查找剖析,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各位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报告撰写格式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强思考与分析能力,切实把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起到强身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达到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3、关于“检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检察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检察委员会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作用,确保会议正规有序,议事重点突出,不走过场。二是从死缓罪犯刑期变更、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假释以及罪犯又犯罪案件中筛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的部分内容,明确了重大经费支出例会项目和大额资金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重要经济事项全部呈报院党组会研究审议。二是将“三重一大”纳入党组议事规则中,并严格遵照执行。2024年2月27日召开党组会,对于全年新媒体维护费、食堂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会费、体检费等超万元固定支出项目全部呈报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

    5、关于“请销假制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完善《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请销假及会议制度》规定,将日常考勤工作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中,严格执行。二是派专人负责机关考勤、请销假及会议制度的落实,休假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签字才生效,今年1至4月份共休假7人,请销假制度坚持较好。

    6、关于“内控制度内容把关不严,实施迟缓”的问题的。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内控手册》内容出现的错漏问题,院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会议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并调整了部分内容,现已委托第三方重新制做完成了新的《内控手册》。

    二是院里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并定期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如采购、车辆管理等等,均按内控流程及制度,进行采购和管理。

    7、关于“考勤制度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本院全体司法警察人员和部分办事人员重新学习关于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规定,并借鉴市检察院和其它院关于补贴发放的相关做法,建立了每月由司法警察大队填录申报,主管检察长签字审核,政治部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审批,在本院内公示的制度。二是研究制定了《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情况统计表》、《季度人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情况表》、《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发入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明细表》。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补贴发放已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8、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公务车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和有效落实。加强公务车管理制度的建设,针对以往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公务车的使用范围、管理权限、审批程序等内容,确保了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对公务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了公务车使用台账,对每辆公务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单独记录和报表统计,降低因车辆故障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公务车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公务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规范性得到了有效改善。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务车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务车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

    9、关于“采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及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流程,再次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其更加熟练的掌握采购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收到良好效果。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使采购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以分散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了单位食堂主副食供应商,并签定了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和廉政风险协议。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1月,院分党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群众需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对照工作得失,深入查摆问题,找准病源、病因,召开了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二是每位党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发言材料,发言材料均经过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会议邀请市检察院相关同志列席,会上重点突出谈实事、谈真心、谈问题,聚民智、聚人心,用真心换真心,避免走走过场、漫不经心、不着边际、胡扯乱谈,努力把批评意见谈通谈深谈开,都自觉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遮不掩,批评意见一针见血,起到强身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干警发言材料均由主管领导把关,避免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并对每名干警发言进行点评。

    2、关于“党建工作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统一考虑、同步运作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保障体系,以制度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开展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党支部书记就2023年度我院党支部工作向市院机关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二是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今后工作中,加强支部引领作用,摒弃以简单学习替代党小组全部工作,不断拓展党支部活动空间和范围,丰富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内容,更好地发挥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引领作用。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市院机关党委汇报,请示市院机关党委,取回将陶某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批复,现已取回。二是再次召开支委会,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按要求补齐接收陶某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记录。三是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支部会认真学习机关工委明确的发展党员的方法步骤,进一步提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仍需深化整改问题,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将整改完毕的问题持续巩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院分党组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上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履职担当、责任担当,注重差缺补漏、补齐短板,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促提升

    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问题为动力,提振精气神,纠正错误偏差,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履职尽责水平,抓整改、促提升,为推动城郊地区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9-3618222;电子邮箱cjdqrmjcy@lnlyjcy.com

    中共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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