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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区院树立办案新思维 探索办案新方法
    时间:2022-02-17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和贯彻通知精神,并结合办理减刑案件,严格依据《意见》对减刑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确保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在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证据作为审查的重点严格把关。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改变传统办案思维,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财政部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证据材料进行查验,通过与平台备案的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审查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利用大数据及网络平台优势,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使财产性判项执行证据审查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权威。

    针对辽阳监狱新接收重罪罪犯入监改造的实际,为确保办案质效,依法公正审查办理死缓等重罪罪犯减刑案件,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坚持重点案件重点审查的原则,强化实质化审查,注重公开透明,以精提质,以细求效,严格证据把关,切实保障刑罚执行变更活动公平公正。该院结合实际,将监狱提请死缓及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提级审查,均由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集中审查办理,以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做到精细化阅卷、专业化审查、实质化审理。

        该院通过树立办案新思维,创新办案新方法,必将有利于提高新形势下减刑案件办案实质化审查的质量效果,在促进案件质效提升的同时,也更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创新意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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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区院树立办案新思维 探索办案新方法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3

    202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和贯彻通知精神,并结合办理减刑案件,严格依据《意见》对减刑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确保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在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证据作为审查的重点严格把关。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改变传统办案思维,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财政部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证据材料进行查验,通过与平台备案的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审查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利用大数据及网络平台优势,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使财产性判项执行证据审查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权威。

    针对辽阳监狱新接收重罪罪犯入监改造的实际,为确保办案质效,依法公正审查办理死缓等重罪罪犯减刑案件,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坚持重点案件重点审查的原则,强化实质化审查,注重公开透明,以精提质,以细求效,严格证据把关,切实保障刑罚执行变更活动公平公正。该院结合实际,将监狱提请死缓及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提级审查,均由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集中审查办理,以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做到精细化阅卷、专业化审查、实质化审理。

        该院通过树立办案新思维,创新办案新方法,必将有利于提高新形势下减刑案件办案实质化审查的质量效果,在促进案件质效提升的同时,也更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创新意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