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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宣传刘安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1-06-17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弘扬英模精神,近日,辽阳市城郊院全体党员和干警利用党日活动时间,专题学习《刘安同志先进事迹》。

    刘安,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1987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3月7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终年55岁。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个人嘉奖8次;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个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荣登中国好人榜,获评北京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安干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北京市公安机关先进个人、北京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刘安同志是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杰出代表,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重大典型,是政法干警忠诚履职、热情服务、拼搏奉献的先锋模范,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担当勇为、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

        通过学习,全体检察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刘安同志对党忠诚、坚定信仰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爱民情怀,深耕细作、守正创新的工匠精神,心怀大家、热心公益的高尚品质,以身作则、拼搏进取的职业操守,在深入学习英模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要以刘安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践行初心使命,扎扎实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向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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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宣传刘安同志先进事迹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3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弘扬英模精神,近日,辽阳市城郊院全体党员和干警利用党日活动时间,专题学习《刘安同志先进事迹》。

    刘安,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1987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3月7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终年55岁。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个人嘉奖8次;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个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荣登中国好人榜,获评北京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安干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北京市公安机关先进个人、北京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刘安同志是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杰出代表,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重大典型,是政法干警忠诚履职、热情服务、拼搏奉献的先锋模范,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担当勇为、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

        通过学习,全体检察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刘安同志对党忠诚、坚定信仰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爱民情怀,深耕细作、守正创新的工匠精神,心怀大家、热心公益的高尚品质,以身作则、拼搏进取的职业操守,在深入学习英模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要以刘安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践行初心使命,扎扎实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向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