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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院狠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细节有效保障节后执检工作安全稳定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节后返岗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地区院在七举措基础上增加疫情期间办公防疫防控新举措,狠抓落实防疫防控工作细节,进一步保障节后执检工作的安全稳定开展。

        一、正式上班当天,所有人员进办公楼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当事人自行回家隔离或按规定到指定门诊医院确诊,并及时报告诊断结果,康复后上班。

        二、节后的第一次党员大会取消,疫情期间有特别需要尽量开小会,参会人员需要登记;如需参加视频会议、培训等涉及集体活动的,应一律佩戴口罩。

        三、全员办公区域内工作可佩戴口罩,门卫和驾驶人员上班期间应佩戴口罩。全体人员疫情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上班下班洗手、外出回院洗手。

        四、外来人员需严格管控。禁止外卖人员进入办公楼;全院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接待外来人员;送水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送水到楼内,检测后由办公室按规定接收验收;快递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楼内。

        五、为避免人员聚集,节后院食堂暂停就餐服务,何时恢复视情而定;暂停接收送奶、送副食等上门服务。

        六、凡到过武汉或湖北省的人员,返辽前即向居住地社区及单位报告,按规定时限隔离观察;凡到过其他外省的人员,回辽时应向社区及单位报告,按规定时限居家隔离观察;凡出本市在本省的人员,回辽时应向社区及单位报告,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3天。

        六项补充细则严谨周到,切实保障节后复工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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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院狠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细节有效保障节后执检工作安全稳定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节后返岗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地区院在七举措基础上增加疫情期间办公防疫防控新举措,狠抓落实防疫防控工作细节,进一步保障节后执检工作的安全稳定开展。

        一、正式上班当天,所有人员进办公楼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当事人自行回家隔离或按规定到指定门诊医院确诊,并及时报告诊断结果,康复后上班。

        二、节后的第一次党员大会取消,疫情期间有特别需要尽量开小会,参会人员需要登记;如需参加视频会议、培训等涉及集体活动的,应一律佩戴口罩。

        三、全员办公区域内工作可佩戴口罩,门卫和驾驶人员上班期间应佩戴口罩。全体人员疫情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上班下班洗手、外出回院洗手。

        四、外来人员需严格管控。禁止外卖人员进入办公楼;全院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接待外来人员;送水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送水到楼内,检测后由办公室按规定接收验收;快递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楼内。

        五、为避免人员聚集,节后院食堂暂停就餐服务,何时恢复视情而定;暂停接收送奶、送副食等上门服务。

        六、凡到过武汉或湖北省的人员,返辽前即向居住地社区及单位报告,按规定时限隔离观察;凡到过其他外省的人员,回辽时应向社区及单位报告,按规定时限居家隔离观察;凡出本市在本省的人员,回辽时应向社区及单位报告,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3天。

        六项补充细则严谨周到,切实保障节后复工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