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奉献着,以其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了领导和干警们的肯定和赞扬。成绩和荣誉面前,她谦虚地说:“工作是大家干的,成绩应该属于大家,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一名普通干警所应该做的“。
她成熟娴静,知性优雅的气质,经历了岁月蹉跎之后,展现出来的更多是成熟女性举手投足间形成的宠辱不惊、从容淡定。她先后在公诉、案件管理、综合业务等部门工作,在一线业务部门她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办理案件不枉不纵;在案件管理、综合业务部门,她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从“检察新兵”到“行家里手”,报着“小岗位”也会有大作为,也能发挥大作用的信念,她对待每一项工作都是全情投入。从检13年来,先后多次被评为辽阳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她就是辽阳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付萍。
秉公执法 勇挑重担
付萍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后,一直坚守在检察业务部门工作。翻开她的履历,可以看到公诉部门工作近5年时间,每年承办案件的数量均居部门前列,作为业务骨干,承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1995年年末至2011年,以赵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欺压当地群众,残害外来人员,垄断村民自治组织,干扰、破坏了前进、峨眉两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辽宁省打黑办将赵某某涉黑犯罪组织案列为全省打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该案侦查卷宗多达29册,犯罪事实多达数十起,涉嫌案由十余个,案件诉讼进程也一直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该案主办案人之一的付萍主要负责该案涉黑事实部分的认定与审查,在数月的案件审查过程中,她与专案组的同事们主动开启“五加二,白加黑”的超常规办案模式,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以上。加班加点审查证据、翻阅法律法规,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严格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理清了每一笔犯罪事实,形成了159页、11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33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2018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某某等21人涉黑上诉案依法宣判,维持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对主犯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5万元的定罪量刑。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一方安宁,让黑恶势力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无处遁形,此案的办理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
她常把自己比做一只敢于担当的“小蚂蚁”,她认为蚂蚁虽小,但是它身上有两个非常值得学习的优点,一是蚂蚁非常勤劳,天天忙忙碌碌、勤勤恳恳,二是蚂蚁敢啃硬骨头,在困难面前绝不畏缩。
2014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案管部门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的牵头部门,为保障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充实部门骨干力量,经党组决定调任付萍同志到案件管理处工作,负责系统上线运行的组织和协调。为保障上下级院互通情况,她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配合业务部门、教育部门完成业务培训工作;汇总两级院人员权限情况,给技术部门提供系统初始化配置依据,组织多部门参与系统模拟测试,为系统顺利部署、规范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2月,辽阳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如期上线运行,为了做好系统应用的管理、指导,她自学了涵盖各业务条线的15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反复观看高检院学习光盘,抓紧一切时间学习高检院、省院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问题解答、系统升级说明等文件,熟练掌握了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网上业务流转等操作,熟练掌握了履行权限设置、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数据修改等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业务流转等方面的385个问题及时解答、协调解决。编制了两期常见问题解答,指导基层院规范使用系统。逐月上报省院系统完善的意见建议共计49条。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流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撰写的案件流程管理情况季度通报均被省院评为优秀流程管理通报。
当好参谋 服务司改
当好参谋助手,是检察机关综合业务部门重要的职能,在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实施中,综合业务部门既是参与者,又是推动者,发挥着服务协调,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作用。
2017年以来,付萍同志先后担任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在参与司改相关工作中,她起草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管理规定》,为司法改革提供制度依据,确保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规则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了分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奠定了坚实基础。科学制定岗位说明书模板,确保我院绩效考核科学合理。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她多次对岗位说明书模板进行修改完善,有效避免了格式不统一、语言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切实发挥了岗位说明书对绩效考核的参考作用。以近5年来各类案件数量为基准,科学量化各部门工作量,为员额检察官科学合理配置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奠定基础。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档案共计105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有效开展日常管理,确保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情况的记录和考核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提前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的升级配置工作,确保了新型检察权运行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的顺利启动,并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
职责在肩,使命在心,担当在行。要想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是她真正执着追求的梦想,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要走的路还很长,俯身办案,调查研究、服务决策,昂首前行,在本职工作中她将一如既往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奉献着,以其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了领导和干警们的肯定和赞扬。成绩和荣誉面前,她谦虚地说:“工作是大家干的,成绩应该属于大家,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一名普通干警所应该做的“。
她成熟娴静,知性优雅的气质,经历了岁月蹉跎之后,展现出来的更多是成熟女性举手投足间形成的宠辱不惊、从容淡定。她先后在公诉、案件管理、综合业务等部门工作,在一线业务部门她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办理案件不枉不纵;在案件管理、综合业务部门,她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从“检察新兵”到“行家里手”,报着“小岗位”也会有大作为,也能发挥大作用的信念,她对待每一项工作都是全情投入。从检13年来,先后多次被评为辽阳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她就是辽阳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付萍。
秉公执法 勇挑重担
付萍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后,一直坚守在检察业务部门工作。翻开她的履历,可以看到公诉部门工作近5年时间,每年承办案件的数量均居部门前列,作为业务骨干,承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1995年年末至2011年,以赵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欺压当地群众,残害外来人员,垄断村民自治组织,干扰、破坏了前进、峨眉两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辽宁省打黑办将赵某某涉黑犯罪组织案列为全省打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该案侦查卷宗多达29册,犯罪事实多达数十起,涉嫌案由十余个,案件诉讼进程也一直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该案主办案人之一的付萍主要负责该案涉黑事实部分的认定与审查,在数月的案件审查过程中,她与专案组的同事们主动开启“五加二,白加黑”的超常规办案模式,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以上。加班加点审查证据、翻阅法律法规,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严格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理清了每一笔犯罪事实,形成了159页、11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33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2018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某某等21人涉黑上诉案依法宣判,维持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对主犯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5万元的定罪量刑。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一方安宁,让黑恶势力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无处遁形,此案的办理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
她常把自己比做一只敢于担当的“小蚂蚁”,她认为蚂蚁虽小,但是它身上有两个非常值得学习的优点,一是蚂蚁非常勤劳,天天忙忙碌碌、勤勤恳恳,二是蚂蚁敢啃硬骨头,在困难面前绝不畏缩。
2014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案管部门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的牵头部门,为保障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充实部门骨干力量,经党组决定调任付萍同志到案件管理处工作,负责系统上线运行的组织和协调。为保障上下级院互通情况,她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配合业务部门、教育部门完成业务培训工作;汇总两级院人员权限情况,给技术部门提供系统初始化配置依据,组织多部门参与系统模拟测试,为系统顺利部署、规范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2月,辽阳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如期上线运行,为了做好系统应用的管理、指导,她自学了涵盖各业务条线的15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反复观看高检院学习光盘,抓紧一切时间学习高检院、省院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问题解答、系统升级说明等文件,熟练掌握了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网上业务流转等操作,熟练掌握了履行权限设置、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数据修改等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业务流转等方面的385个问题及时解答、协调解决。编制了两期常见问题解答,指导基层院规范使用系统。逐月上报省院系统完善的意见建议共计49条。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流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撰写的案件流程管理情况季度通报均被省院评为优秀流程管理通报。
当好参谋 服务司改
当好参谋助手,是检察机关综合业务部门重要的职能,在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实施中,综合业务部门既是参与者,又是推动者,发挥着服务协调,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作用。
2017年以来,付萍同志先后担任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在参与司改相关工作中,她起草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管理规定》,为司法改革提供制度依据,确保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规则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了分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奠定了坚实基础。科学制定岗位说明书模板,确保我院绩效考核科学合理。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她多次对岗位说明书模板进行修改完善,有效避免了格式不统一、语言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切实发挥了岗位说明书对绩效考核的参考作用。以近5年来各类案件数量为基准,科学量化各部门工作量,为员额检察官科学合理配置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奠定基础。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档案共计105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有效开展日常管理,确保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情况的记录和考核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提前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的升级配置工作,确保了新型检察权运行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的顺利启动,并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
职责在肩,使命在心,担当在行。要想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是她真正执着追求的梦想,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要走的路还很长,俯身办案,调查研究、服务决策,昂首前行,在本职工作中她将一如既往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