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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郊院积极协助监狱制订假释工作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假释工作开展
    时间:2022-09-23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监狱假释工作有效开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改进办案方式,加快办案进程,提升检察质效,切实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假释监督案件办理的提示》落到实处, 2022年9月13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先行与辽阳监狱共同梳理和完善《辽阳监狱依法推进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案》内容进行研究会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依法开展假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及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辽阳地区实际,制订出台本实施方案。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假释适用条件、提请假释工作程序、附则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和严格规范,特别是对假释适用的基本条件、不得假释的情节以及从宽假释的情节等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假释必须具有保证人、有固定住所及家庭收入等附加条件,以确保假释罪犯假释出狱后具备基本的生活生存保障条件。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提请工作程序作了详细明确,对提请的材料内容、材料审查的要求、材料文书的制作、罪犯假释的承诺书、罪犯假释调查评估的委托书以及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列出了工作清单,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这对于加强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提高假释办案质效、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监管安全秩序、促进监狱稳定发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得到正确实施,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起到特殊的效应。

    目前,《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结合今年第三季度的减刑提请工作正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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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郊院积极协助监狱制订假释工作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假释工作开展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3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监狱假释工作有效开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改进办案方式,加快办案进程,提升检察质效,切实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假释监督案件办理的提示》落到实处, 2022年9月13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先行与辽阳监狱共同梳理和完善《辽阳监狱依法推进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案》内容进行研究会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依法开展假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及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辽阳地区实际,制订出台本实施方案。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假释适用条件、提请假释工作程序、附则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和严格规范,特别是对假释适用的基本条件、不得假释的情节以及从宽假释的情节等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假释必须具有保证人、有固定住所及家庭收入等附加条件,以确保假释罪犯假释出狱后具备基本的生活生存保障条件。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提请工作程序作了详细明确,对提请的材料内容、材料审查的要求、材料文书的制作、罪犯假释的承诺书、罪犯假释调查评估的委托书以及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列出了工作清单,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这对于加强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提高假释办案质效、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监管安全秩序、促进监狱稳定发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得到正确实施,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起到特殊的效应。

    目前,《假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结合今年第三季度的减刑提请工作正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