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疫情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两不误,既要全力保障罪犯减刑案件正常进行,又要避免人员聚集给监管机关封闭管理带来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云平台与辽阳市中级法院及辽阳第一监狱进行远程庭审罪犯减刑案件。
2020年3月20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副检察长邹鹏、专职委员关文奇出席了由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副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的“远程视频”法庭庭审。法庭在核实到庭人员及宣布罪犯庭审权利后进入到庭审阶段。首先由辽阳第一监狱刑罚执行科干警宣读了提请罪犯减刑意见书,在审判长主持下对执行机关出示的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依法查明了罪犯减刑事实及依据,罪犯当庭作了陈述。
出庭检察员全程参加了庭审,发表了出庭检察意见,并依法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监督。法庭宣布将依法择期对罪犯减刑进行裁定后休庭。
疫情期间监管机关施行封闭式管理,检察官和法官不能进入监狱开庭庭审,但为了不影响犯罪减刑案件正常进行,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阳第一监狱进行沟通协商,三家达成共识,发挥网络科技作用,实行云开庭,截至目前,已进行两次云开庭,共计审理5名三类罪犯减刑案件。
在防控疫情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两不误,既要全力保障罪犯减刑案件正常进行,又要避免人员聚集给监管机关封闭管理带来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云平台与辽阳市中级法院及辽阳第一监狱进行远程庭审罪犯减刑案件。
2020年3月20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副检察长邹鹏、专职委员关文奇出席了由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副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的“远程视频”法庭庭审。法庭在核实到庭人员及宣布罪犯庭审权利后进入到庭审阶段。首先由辽阳第一监狱刑罚执行科干警宣读了提请罪犯减刑意见书,在审判长主持下对执行机关出示的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依法查明了罪犯减刑事实及依据,罪犯当庭作了陈述。
出庭检察员全程参加了庭审,发表了出庭检察意见,并依法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监督。法庭宣布将依法择期对罪犯减刑进行裁定后休庭。
疫情期间监管机关施行封闭式管理,检察官和法官不能进入监狱开庭庭审,但为了不影响犯罪减刑案件正常进行,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阳第一监狱进行沟通协商,三家达成共识,发挥网络科技作用,实行云开庭,截至目前,已进行两次云开庭,共计审理5名三类罪犯减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