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顽瘴痼疾。5月6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30年动员部署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伟传达了《市城郊地区院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检察长韩志刚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成员组成。此次倒查要求在5月28日前完成建院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方式为全面筛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八类案件进行排查:一是长期“保外就医”;二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三是具有连续“踩点”减刑或顶格减刑情形的案件;四是立功、重大立功减刑案件;五是我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案件;六是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未被监狱采纳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七是已有群众、司法工作人员举报反映或已掌握相关线索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八是其他需要重点排查的案件。
韩志刚检察长对认真落实这次倒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二是要紧紧抓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环节、重要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保证实效。准确把握各个时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对罪犯考核奖励等法律政策、制度基础上,分类梳理排查整治的依据和标准,提高排查整治工作效率,确保处置、纠错工作做到于法有据、程序合法。三是要及时梳理分析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顽瘴痼疾。5月6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30年动员部署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伟传达了《市城郊地区院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检察长韩志刚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成员组成。此次倒查要求在5月28日前完成建院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方式为全面筛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八类案件进行排查:一是长期“保外就医”;二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三是具有连续“踩点”减刑或顶格减刑情形的案件;四是立功、重大立功减刑案件;五是我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案件;六是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未被监狱采纳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七是已有群众、司法工作人员举报反映或已掌握相关线索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八是其他需要重点排查的案件。
韩志刚检察长对认真落实这次倒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二是要紧紧抓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环节、重要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保证实效。准确把握各个时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对罪犯考核奖励等法律政策、制度基础上,分类梳理排查整治的依据和标准,提高排查整治工作效率,确保处置、纠错工作做到于法有据、程序合法。三是要及时梳理分析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