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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集中学习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7月24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志刚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与我院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传达了市院两个通报。

       会上,韩志刚检察长带领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的程序规定》,传达了《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

       韩志刚检察长在会议上提出了我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上开拓创新不足,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议事程序不规范,发表意见没有阐述理由。针对存在问题韩检对检委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检委会自身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升质效;二是提高认识,重视检委会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提高检委会工作质量,规范检委会议事规则;四是提高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提高检委会办公室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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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集中学习

    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9

       7月24日,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志刚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与我院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传达了市院两个通报。

       会上,韩志刚检察长带领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的程序规定》,传达了《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

       韩志刚检察长在会议上提出了我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上开拓创新不足,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议事程序不规范,发表意见没有阐述理由。针对存在问题韩检对检委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检委会自身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升质效;二是提高认识,重视检委会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提高检委会工作质量,规范检委会议事规则;四是提高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提高检委会办公室硬件。